根據《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湘教發〔2021〕2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精神,我廳明確了2021年“專升本”考試招生免試推薦錄取范圍,相關學生的免試推薦資格初審工作由學校負責。各高校須于4月10日前,完成免試推薦資格初審工作,并將結果報我廳審核。為做好今年“專升本”招生考試免試推薦資格初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各高校要根據《實施方案》和我廳《關于做好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40號,以下簡稱《報名通知》)規定的資格審核程序,認真做好免試推薦初審工作。
2.為做好資格審核工作,我廳整理匯總了近三年獲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湖南省職業院校技能競賽一等獎、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金獎、銀獎的應屆畢業生名單(附件1),并在湖南教育政務網對社會公布。如有近三年在上述三類競賽獲相應獎項,但未在公布名單之列的學生,仍可按《報名通知》規定的程序提交申請。請各高校參照公布的名單,分類做好初審工作。
3.具備免試推薦資格且在公布名單內的學生,在“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信息管理平臺”(以下簡稱平臺)填報志愿時,不需要上傳相關佐證材料。
4.具備免試推薦資格但不在公布名單之列的學生,在平臺填報志愿時,還須在平臺上傳相關佐證材料。獲指定賽項具備免試推薦資格的學生,要在平臺上傳獲獎證書的PDF格式照片;在部隊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及以上榮譽的學生,要在平臺上傳所在部隊下發的嘉獎令(通令)、個人記功登記(報告)表或原部隊出具的相關記功證明的PDF格式照片。各高職(專科)學校在填寫《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考試招生免試推薦名單匯總表》時,此類學生要在備注欄標注“非公布名單”。
5.各高校完成免試資格初審后,請于4月12日前,將《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考試招生免試推薦審查表》(以下簡稱《審查表》)《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考試招生免試推薦名單匯總表》(附件2,以下簡稱《匯總表》)報送我廳職成處。其中,《審查表》紙質檔一式三份;《匯總表》須加蓋單位公章紙質檔一份、EXCEL電子檔一份。
6.《審查表》的編號按“學校代碼+序號”的格式填寫。不在公布名單之列的學生要在《匯總表》備注欄標注“非公布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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