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授予條件
1.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本科學生具備下列條件可授予學士學位:
①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②所申請的學士學位專業須為我校可授予的學士學位專業。
③畢業論文(設計)成績達到中等及以上,獲得本科畢業。以畢業證書時間為準,兩年內申請(一年兩次)。過期視為本人放棄,不再予以辦理。
④2021年1月1日之前本科在籍期間內或畢業2年內參加由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學位外語考試獲得60分以上的成績;或本科在籍期間內獲得大學英語四級(CET-4)、六級(CET-6)分數為425分及以上,并拿到成績單、大學公共英語三級(PETS-3),并拿到合格證書。
特此注明:外語專業不能考本專業語種,需要考第二外語;(如:英語專業的不能考英語)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授予學士學位:
①違反憲法、法律,構成刑事犯罪的。
②在校期間受記過或以上處分,且未解除的。
③學校認定的不符合授予學位條件的其他情形。
(二)授予程序
1、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學士學位須由本人在獲得本科畢業證書后兩年內(以畢業證書時間為準)申請。
申請學位需提交本人身份證、本科畢業證、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畢業論文成績、學位外語水平成績證明等相關材料;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不予受理。確因服兵役等原因不能及時申請學士學位的,經批準可延遲一年。
2、繼續教育學院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并將符合條件的申報材料提交教務處進行復審,教務處對符合授予學士學位條件的有關材料匯總成冊后提交校學位評定委員會進行審定。
3、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通過后,學校頒發學士學位證書并將授予學士學位的學生名單報湖南省人民政府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4、學校對于已經授予學士學位的畢業生,如發現其在申報學位過程中有舞弊作偽等嚴重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撤銷其學士學位。
(三)提交申請材料
·電子材料包·
1. 我院網站首頁“公告欄”-“附件中”-下載“學士學位名冊”電子表格,填報學生個人基本信息
2. 身份證正反面電子圖片jpg格式;
3. 本科畢業證原件電子圖片jpg格式;
4. 四級(CET-4)、六級(CET-6)成績單、公共英語三級(PETS-3)合格證書或學士學位學業水平(外語)成績電子圖片jpg格式;
5. 根據學位要求,畢業生需傳一張電子照片。
電子照片采集標準如下:
①照片背景:藍色背景
②格式要求:兩寸深藍底免冠照片尺寸3.5×5.3cm大小:30K以內、照片為jpg格式、圖像清晰。
③電子照片已“姓名+身份證號”命名。
以上資料請以一個文件夾“自考(函授、業余)+姓名”打包壓縮后上傳QQ郵箱
·快遞郵寄材料包·
1.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一份;
2.本科畢業證原件復印件一份;
3.四級(CET-4)、六級(CET-6)成績單復印件一份或公共英語三級(PETS-3)復印件一份或學士學位外語成績截圖單復印件一份;
4.藍底兩寸照片兩張
格式要求:要與電子照片一致圖像清晰;兩寸深藍底免冠照片尺寸3.5×5.3cm、大小(照片后面寫上姓名+身份證號)
5.在我院網站下載打印“申請表、承諾書”空表,(務必正、反打印在一張A4紙上)用0.3-0.5黑色簽字筆以正楷字體填寫個人信息,字跡清楚、端正大方、不能涂改。
以上資料復印不得超過3張A4紙(正反兩面皆可以復印),身份證復印件必須加上水印“僅限2021年于學士學位證書申請”不支持郵件到付。
以上所有個人信息請認真填寫每人且只能提交一次電子版和紙質版信息;畢業生如發現姓名、身份證號碼、所學專業、畢業日期等關鍵字段填寫有誤,請及時打電話向學院學位辦老師申請修改。畢業生需對上傳證件的真實有效性負責,如發現偽造證件,一經核實,即取消其申報考資格。
(四)附則
學士學位證書若遺失或損壞,不予補發。經本人申請,學校可開具學士學位證明書,學士學位證明書與原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湖南專升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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